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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设计行业,我的收入为工资加奖金,工资是固定的,而奖金则跟我的工作量成正比。我与单位签合同时单位承诺一定数额的收入,即工资加奖金达到这个数额,如果我的工作量所得的奖金不能让我的收入达到这个数额,单位也要补足。但是合同里面,只写工资,没有涉及到奖金的条款。现在单位没有履行其承诺。如果我在合同期内辞职,我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证券投资
2004-11-09 1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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