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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在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没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没按合同规定为我们缴纳三金),合同约定3000元的违约金(但是单位每月从我们工资中扣除250元作为违约金)。一年后,我提前一个月向我所在公司提出了书面辞职,公司同意我的离职。请问我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我的押金能要回来吗?? 另:我在江苏无锡。 谢谢您的帮助!!!

劳动纠纷
2007-03-09 16: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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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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