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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有些问题想请您能帮助我一下:我哥哥是在北京打工,今年3月有人找事敲诈勒索,不从便与我哥打起来,在殴打中我哥眼睛被重伤:视力为 0.3、鼻骨折、牙齿等身体多处受伤,事发后我哥哥在当地人民进行起诉,在法院调查开庭审理后结果是:“当事人应服刑”或“双方自行调节”,可当事人并没有对其行为负责,且多次对我哥找事,先后给我哥造成身体、生活、和工作上的伤害和骚扰,此情况下只能求助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直至现在事发八个月之久当事人还没有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至此法院也不予调节。

证券投资
2004-11-04 22:11: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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