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禁止外来人员到学校打篮球(人员进入要人脸识别)。前几天学校一位老师刘某开车带着他朋友A某(不知姓名)通过学校车辆自动扫描识别进入学校打篮球(自愿组织的小半场),没有在门卫处做来访记录。运动中我和刘某及他朋友A某分在一个组。运动过程中我防守对方运动员王某,王某在篮下利用身体单打我,我在对抗下向后移动,在移动中撞伤了我身后A某的鼻骨(当时肿起没有流血),事后刘某带A某去医院做了检查,之后入院治疗。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
1.在这起事件中谁应该承担责任(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2.我在这起事件中有没有责任?如果有,我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3.这件事如何处理才比较得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