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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于2006年12月13日登记结婚,登记前男友的父母于2006年11月间为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只付了首付,由我男友办了公积金贷款),签订了购房合同,上面署我男友一人的名字,至今房产证尚未办下来(开发商说一年内办结)。 另外,现在我们的房子打算开始装修,但男友家已经拿不出钱了,所以商定由我们家拿出5万元装修房子和购买家具,并陪嫁电视机和冰箱。为了将来不产生纠纷,我父母打算由男友向我们家立一张收据,内容是“今本人收到从……(父母名字)处受到现金5万元,用于房子装修及购买家具,特此证明。” 请问您: 1、如果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我可以主张对房子的一部分的所有权吗? 2、如果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这张字据能否成为我要求男友返还5万元装修费的凭证?如果不能应该怎样写呢?

婚姻家庭
2007-03-21 18:56: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婚后的房贷是用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来偿还的,那你就可以成为房子共有权人中的一人.
    如果这是一张欠据,欠款人是你男友,债权人是你父母,你父母可享有返还欠款请求权.
  • 怎样才算是用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每个月至从他的工资户头取出钱还给公积金户头,那能算作是共同财产偿还吗?
    另外,一定要打欠条吗?我父母觉得欠条太难听了,之所以打收据,只是想证明我们家在我们的婚姻大事上花费了多少,将来如果离婚,也不会被他把我父母的勤苦钱赖掉。有这种一点的办法能帮我主张这项权利吗?
  • 谢谢喻律师的答复!
    那么您能就我的那两个问题给予一个详细而明确的答复吗?
  • 从对方工资中支付的款项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 1,能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2,从你的描述看,这张收据也能证明你男友是从你父母那里拿到的钱款.
  • 在婚姻关系期间,双方取得的收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是共同财产范围.
  • 1、如果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我可以主张对房子的一部分的所有权吗?
    婚后所还贷款,你有权分割。
    2、如果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这张字据能否成为我要求男友返还5万元装修费的凭证?如果不能应该怎样写呢?
    建议此字据写成借条形式。否则只能认定是对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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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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