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生在QQ上给我发了裸照,她是未成年人,14岁未满,我并没有诱惑她发,也没有传播,还删除了照片,请问涉嫌犯罪吗
-
不会的呢。
-
如果确实是这样的行为,那么报警处理;收集对方说要发裸照以及勒索的信息,这属于
敲诈勒索罪
-
14周岁以下犯罪,不负刑事责任;14到16周岁只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6到18周岁要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1、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
2、《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