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是一名普通的铁路职工,在单位工作了七八年了,可是作为我的单位-----威海市地方铁路管理局一直没有给予我们应该拥有的保险,福利待遇等等。我们临时工人曾经找过很多的地方,也曾经和领导们说过,可是好不容易在今年的4月份才给了我们一个答复,所有的保险开始交纳,可是却不算以前的工龄,要从现在开始计算,这样就等于我们在从头开始啊,我们以前的那又算是什么啊?我也不懂得法律,可是我觉得单位还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的,你们能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的工人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