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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搞装修,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卧室和书房、客厅和餐厅都装了强化地板,分别用两种不同品牌的地板(大、小卧室、书房约35平方米,价值约3400元;客厅和餐厅约38平方米,价值约3200元,总价值约6600元)。2004年9月22日当天半夜水压大,淋浴房的一个进水管件破损断裂,因为出水量远远大于排水量,所以造成所有地板被淹长达约6个小时,导致全部地板报废。后找到卖管件的商家(因为该商家之前和我关系不错,在他那儿买了很多东西,包括客厅和餐厅的地板也是在他那儿买的,而且款项都未付,在他那儿买的东西总价值约13500元。很多东西我并未签字,是直接拿走,由他单方面记帐。)商家只答应赔偿4000元,还必须得把报废地板带走,我没答应,我的要求就是全赔才可带走报废地板;要不赔80%,但不能带走地板。商家至今没有答应(商家曾经提过,泥水工在铺卫生间的地板砖时倾斜度不够以及地漏排水量过小都应有责任。他赔偿我4000元算是做到最大的人情了。可地漏生产商生产的地漏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把远远大于它排水量的出水给排完啊!地板砖的倾斜度不够更谈不上责任了!) 现在的问题是造成漏水的损坏管件不在我手上,当时商家说要找供货商,我相信他所以让他把损坏管件带走,供货商找到了,但商家说供货商不承认是从他那儿卖出的管件,不对此事负责(而且管件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证明,也不知道是什么厂商生产的,拿的管件没有包装)。目前我只有人证(漏水第二天来检查的物管公司经理及部分员)。如果起诉他,我的证据够吗?胜算大不大呢?我担心商家在我起诉他后,因为我手中没有造成漏水的管件而不承认管件是他的,否认这件事与他有关。 另外还有就是在该商家那儿买的淋浴房质量上有问题(淋浴房价格为2600元),有多处地方漏水(密封不好),他们现在采取用玻璃胶来密封,但现在仍有进水处漏水的问题,因为淋浴房还没正式使用过,所以我向他提出退货,并且我答应折价100元算是对淋浴房包装已拆和保护膜已撕的补偿,可他认为不够,他要求折价500元才可退货。他这样做对吗?这件事我应采取什么方式解决呢?

继承
2004-10-30 2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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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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