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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开车逆行撞上对方醉驾电瓶车是负主要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0-08-14 19:17: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实践中,对酒驾逆行撞人行为应定何罪,有两种不同意见。
    (1)应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章行为并且在第一次撞人后已有人提醒他,此时他应该已经知道其行为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他不听劝阻,继续行驶,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持放任的态度,终于连续三次发生了撞人撞车的严重后果。此行为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出于间接故意的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应定交通肇事罪。酒后驾车,在繁华地段高速行驶,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但因为在醉酒状态下未能预见,以致发生连续撞死撞伤多人和撞毁他人车辆的严重后果。此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应定交通肇事罪。
  •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 一方酒驾一方逆行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面,可以说双方均有责任,具体各占多少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划分,如有没有超速等其他违章,是否采取了避免事故发生的措施等。
    构成交通事故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具有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绝大多数是自然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 所谓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基本表现为故意、过失行为。
    (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法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违法的后果,这是宏观的逻辑关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发生事故。
  • 让专业的交通事故组去处理,交警会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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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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