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省的,我听检查院的检查长对我说,在我们这边没有精神赔偿。我不懂,法律上明明有的,在我们这边怎么会没有了?还有一点,我女儿刚满一岁,在没出事之前是农村户口,出事之后,我把我女儿的户口迁入我的户口里。我老公是农村户口,而我是居民户口,如今,我女儿和我一起的,那么赔偿的话,我女儿应该是按居民来赔偿吧?
谢谢刘律师了,希望你能尽快回复,因为我很急的。也很无奈。对方的律师说他们关系很好。一切都是他们说的算。我不服,我相信这世上还有公正的。面对我那不懂事的刚学说话的孩子,和我那年老体弱的公公婆婆。难道他们真的会一点良知都没有吗?好累。这样的官师,这样的社会,让我好无奈!我每天都靠药物来支撑,我真担心有一天自己会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