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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4年我父亲由于做生意借银行5万元。后来由于分家把这5万元给了我哥,我哥也写了一张借条,同时银行的催款通知书上也写清楚这笔钱由我哥承担。现在银行把我父亲告上了法庭,结果也出来了是要求我父亲来还这5万元。同时法院冻结了我自己在银行里的4000元。请问:1。这笔钱5万元是否应当由我父亲来偿还。2。假如我觉得判决结果不合理我是否可以再起诉,向什么地方起诉。3。法院是否可以冻结我自己在银行的4000元。4。如果最后败诉,我们兄弟三人是否要承担起这一笔债务。

经济相关
2004-12-02 03: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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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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