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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楼下说我们楼上漏水,物业强制停我家的水,后来我打了市民热线的人过来协调,我要求物业,如果我家厨房拆了,不是我家漏水,我要求物业要处理这件事,要帮我弄好厨房,他们同意了,厨房全拆了,包括橱柜,发现漏水源头是由隔壁漏过来的,现在隔壁和物业都不去处理,都在推卸责任,我们去街道办去上诉了,至今还没有结果,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或者相关的单位去上诉,我想要他们尽快去处理这个厨房的事,非常感谢

房产纠纷
2020-08-03 20:21: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材料,现答复如下:(1)您可以先请房屋鉴定所进行鉴定,查明房屋漏水原因,明确责任,如漏水与乙方有直接联系,您可向法院起诉。(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3)如争议标的额
  • 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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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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