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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6月份跟别人发生肢体冲突,8月份被抓,现在在看守所。警察说是造成对方轻伤

刑事案件
2020-08-04 11:43: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对被害人进行刑事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如果认罪认罚,赔偿对方损失,获得对方谅解,使用简易程序,都可以从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被人造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处理,如你们属于打架斗殴性质,双方均有过错,你也可以对你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固定伤情。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可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协商赔偿数额。通常来说,谁先动手的是个很重要的情节,需要由多种证据综合认定,可不是由您一个人说了算。   如果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要尽快聘请律师,处理刑事证据问题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 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二者没有关联。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建议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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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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