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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伙人的名义入职公司,需交3000元培训费,并不退还,无底薪,拿提成,需要值班,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劳动纠纷
2023-01-23 06:59: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不选择这个公司
    追问:已经入职了,想退费可以吗?我和公司属于什么关系呢?
  • 法律分析:收取培训费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岗前培训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理应由公司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专项培训,一种是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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