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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没有写到欠条,只写他欠钱人的名字,还有还钱日期,有用嘛,微信上写的,也照着这个文本语音说了一遍,有用嘛?

债权债务
2020-08-05 22:31: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一,应当把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欠条、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的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第二,在协商不成时,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第三,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 你有欠你钱的人的有欠条和家住址,没有欠钱人的人身份信息,如果起诉,法院会要你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才会受理的。因为,被告的身份信息实际上也是证据,只有你提供了欠条上的借款人名字与身份信息一致,才能确定诉状上的被告就是欠条上的借款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人身份信息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派出所查处的,你只要告诉派出所的警官,是民事诉讼需要,一般情况下会向你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的。下面是法律规定民事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第一、关于借款还款,在实体上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在程序上适用《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二、如果遇有欠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您有欠条,所以您基本上会胜诉的。如果对方借款人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您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
    第三、如果遇有欠钱不还的情况,您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可以找一个或几个您和对方借款人都认识、且关系好的中间人,从中调解。对方借款人可能会碍于这些中间人的情面,把欠款还给您。
    第四、综上,我的答复是:有欠条,欠钱不还,一是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可以请几个和您与对方借款人关系都好的中间人居中调解。
  • 你好!现在对方不还钱吗?可以起诉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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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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