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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被人三万八,他要求法院拍卖我的房产,我抵押给了银行,还有个人,可以拍卖吗

经济相关
2020-08-04 19:25: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拍卖,一般是由首封法院拍卖的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银行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行为,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抵押房产拍卖流程如下:确定拍卖机构;由法院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并确定最低起拍价;进行拍卖,如果遭遇流拍,降价继续拍卖;拍卖成功之后,扣除贷款额后,若还有剩余部分,则归还房产所有人。


      在抵押房产拍卖过程中,如果遭遇流拍,将会以房屋价格的0.64倍进行拍卖;第二次流拍后,会以房子的五折进行第三次拍卖。一般来说,房子如果被采取强制行为,就算经过多轮流拍,也一定会被购买的。建议借款人尽量按期偿还贷款,做个守信的人;如果真的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款,建议借款人申请延缓还款,原因合理得话,银行一般是允许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由此可知,已抵押的房产法院有权力进行拍卖。
  • 如果债务人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妨碍债权人对该房产申请查封。债权人应当尽可能寻找债务人有无隐匿、转移的财产,并及时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还清银行债务后,该房屋可以解押,债权人有权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债务人未清偿银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优先清偿银行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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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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