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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六月端午节前一天到云南聪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了一个跟车员的工作,有一个专人对接我(以下称呼A)他们要求我去江苏东台实习十天,并且许诺我不出任何费用,包吃住,但是在29号晚上去到哪里以后被褥需自己购买,根据A的要求签订了一些协议,随后就开始实习,去到江苏以后一直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且一直拉肚子,在七月七,七月八号号请假打针,实在坚持不住我就发微信咨询对接我的那个人,A告诉我可以回来,当我问她需不需要和厂领导沟通申请离职时,A告诉我不要和领导申请直接走人,(A表示会牵扯到违约金和去东台的车费问题)随后我根据A的要求悄悄地跑了,自己买了车票,机票回到昆明以后我联系A,A告诉我用人单位表示没有订单需要等到八月份才可以入职工作,在微信上推荐了一个人给我联系(以下称呼B)在这期间我一直在等,也没有找其他工作,在前天我联系B,电话打通一次以后就联系不上,到今天突然发现A把我拉黑了,到了下午B主动联系我告诉我之前在忙,并且询问了我实习情况,询问了工牌工号,姓名,我如实告诉了B,B查询以后告诉我由于我是自离,没办法给我安排工作(我签订任何协议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询问A,都是按照A的要求做的)现在没办法联系A,B也没办法给我安排工作,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对A所在的公司或者A个人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劳监大队介入处理维护我的权利,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我自己垫付的费用的补偿(以上描述均属于事实,没有任何作假成分)

其它综合
2020-07-31 23: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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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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