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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土地承包时,父亲与4个儿子分别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上地承包合同,因此父亲签订的合同中共有人没有4个儿子的名字,多年来,父亲一直单独居住,但4个儿子也孝顺,父亲去逝后,其与村委会承包经营的土地是应该由村委会收回承包权还是由4个儿子共同承包经营?

合同纠纷
2020-07-31 16:20: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请问您这边什么时候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时候到期?否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 你好,是可以由四个儿子继续承包经营的,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因为承包而导致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另外,当时的承包经营的期限是多少久?网上很多问题一时半会儿讲不清楚,建议你直接电联,我会给你提一些法律上的建议。
  • 您好,承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承包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承包人死亡后,合同关系也就终止。因而一般来说父亲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会在其死后被回收的。
  • 你好,土地会被村委会收回,因为签订合同只是父亲签的。如果你们还想继续承包经营这块土地,可以再和村委会签个合同。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再问我,希望能帮你。
  • 你好,你父亲那边的经营承包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
  • 四个儿子可以继续承包经营权该土地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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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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