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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于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入职,7月19日离职,公司今天打电话给我说我入职那天无锡那边就替我交了公积金。入职几天属于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因为我离职了,让我自己负担公司和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共计500多,说之前的公积金在我的账户里,我可以自己提出来,我需要负担公司给我交的部分吗?

劳动纠纷
2020-07-31 21: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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