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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离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他要求返还彩礼

民事相关
2020-08-08 23:03: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领结婚就还没有结婚,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以退还部分彩礼
  •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婚后未共同生活
    3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2、3以离婚为前提
    ps在我国除非1994年2月1日以前在一起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称之为事实婚姻之外,之后的只能是同居,所以这里的离婚为前提,一般指的是领了结婚证,去离婚的。
    另外导致生活困难,是绝对困难,不是相对的,例如给彩礼前家里开得起奔驰宝马,给了之后只能坐公交了,这不算
  • 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这时候的事实婚姻同样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任意解除。
      需要一个离婚仪式的,当事人应该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第二款又规定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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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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