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方,定婚2000元,彩礼20000元,三金6000元,欲购房20000元,共计48000元。举行了婚礼仪式,未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了8个月,现在她提出分开,我想追回我的款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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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好像电话咨询过我,这么长时间还没解决呀。协商不成只有起诉了,毕竟钱的数目也不少,起诉还有解决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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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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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起诉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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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追回了,因为你们已经同居在一起生活了,除非能证明你因为这些彩礼而生活困难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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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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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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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找她索要彩礼,如果不成,由律师为你起诉到法院,我是襄阳专业律师,可以接受你的委托,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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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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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