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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我在中山坦洲镇皇爵假日广场二楼邈仁美容养生所开会员卡5180元做足疗和推背两个项目,2020年4月28日该店关闭,门口贴通告让我们会员到,坦洲镇南坦路新万悦一楼名盛康泰养生所继续做项目。我在名盛康泰养生所找到我的邈仁资料和养生套盒,6月3日做了一次推背,6月11日做了足疗项目,因工作忙再没去了。6月24日以后打电话预约,没有人接电话,6月26日我去店里,门囗通告说去外出学习,养生会所会员群里,大家意见纷纷,都说店主跑了,商量到12345消协投拆,也到康泰派出所立了案。7月3日店主出现店内一个师傅上班,我认为该店没有做好后继服务能力,7月5日投诉到12345消协要求终止服务退款,一直未果。7月24日接到名盛康泰养生所电话,店主说消协来调解,他没收到过邈仁养生所的款,不会退款,因为我投诉他们也不给做服务了。我7月25日到店内说明因为上班没空办理这事,所以请消协帮助办理,不退款可以,可以继续做项目。但店主以我不是他会员为由不给服务。我现在还有4362元未消费。 我认为在名盛养生会所能继续做项目,之前在邈仁养生所办的会员资料项目单和养生套盒也都能找到,说明这两家店是有关系的。说明我与名盛养生会存在消费关系,不退款继续做项目这是我的诉求,请律师指点。

损害赔偿
2020-07-30 16:45: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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