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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认定材料合同里没有劳务金额,会影响到工伤认定吗,还有公司给受伤员工买了保险,会影响后期的赔款吗

劳动纠纷
2020-08-02 11:14: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影响赔偿金额,以工资流水为准,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影响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可以找包工头、雇主、相关人员索要赔偿。
  •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   申请工伤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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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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