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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2012年上班直到2020年元月份,也就是2020年阴历年29,被单位无辜辞退,我向劳动仲裁申请11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劳动仲裁说过期了,不支持怎么回事,我除了社保,和八个月的经济补偿还能得到啥

其它综合
2020-07-30 09:21: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赔偿金,不是补偿,不一样的啊。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在用工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企业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支付6月份工资要求合法。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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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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