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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缴纳的公积金,已经封存5年了,现在在深圳生活,公积金怎么提取

房产纠纷
2020-08-14 14:49: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封存后,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公积金转移。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提取规定的资料到柜台进行办理,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才可以,资料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为准;同一地区找到下一家单位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下一家单位开出公积金接收函,转交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后能继续缴纳。
  • 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房屋买卖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 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问题每个地区规定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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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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