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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找的暑期工,试用期三天,本来是想干一个月,可是加上试用期干了十天干不下去了,去辞职,老板说试用期不算钱,对吗

合同纠纷
2020-07-30 06:01: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老板没有正当理由扣工资的,是不合法的行为。
  • 暑期打工辞职不批需要看你们当时是如何约定,如果是正式工,那么需要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期,提前三日告知即可辞职,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纠纷,不过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打市长热线投诉也行。
  •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的,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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