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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往人脸上撒辣椒面犯法吗?会判刑吗

其它综合
2020-08-07 20:28: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无论拿什么打人都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打架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看打人的伤害情况,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致被打者轻伤以上,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致被打者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被打者被打后还手,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要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以上所说的情况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  如果双方是互相斗殴,一般情况下不存正当防卫的问题。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防卫过当要求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但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双方互殴不能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双方互殴已经结束,一方又对另一方实施伤害行为,这时对方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这种情况下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会很苛刻,一般情况下是难以认定的。  《刑法》  第十九条【聋哑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过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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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