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开车上班的途中,路过北辰,在一个右转机动车道与一行人发生口脚,我先推了他一把,后来打了起来,他没打过我,我将他的眼角打出了血,那个人坚决不要钱,后来他打了110,当天晚上把我送到朝阳分局拘留了五天,当时鉴定出轻微伤害。出来后我以为没事了,或来警察又给我抓走了,说对方鉴定出轻伤,眼眶部位骨折了,当天给我有送到关我的看守所,因为事情紧急,家里人都着急,所以就托人,托的人都是坏人,在车上被人骗走了六千元人民币,是我爸给那帮人的,后来听说取保后审不用花钱,我现在心理没底。

知识产权
2004-10-17 22:23: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