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是母亲学校修的教师宿舍,7楼高.已经是我家自己的产权了.但是教师宿舍还在学校(一所职业中学)园区内.和学校的一楼7层高的学生宿舍只有7.5米的间距.我们家唯一有阳光可以照射的窗户就直对着学生宿舍的山墙一侧.和学生宿舍靠近的还有一楼5层教师宿舍,和学生宿舍是联体的.教师的住房的窗口全部都斜对着学生宿舍通廊的一侧,比我家这楼还要采光通风差.三栋楼几乎成一个三角形拥挤在一起.整个采光已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了.学生宿舍原来是设计的每个房间住8个学生.可是学校为了多招学生,就强行把每个房间的住宿学生增加到16人.原来只有一个通道出口的学生宿舍楼就不能通过检查.学校就决定在我们这栋楼和学生宿舍之间的7.5m的过道上再修建一个室外的消防楼梯.可是这个消防楼梯不是简易的,其实就是一个户外楼梯.占地4m*4m.不可思议地是楼梯规划居然主体是靠近我们这边.楼梯距离我们窗户只有2.2m,原因说是因为靠近学生宿舍那边有下水道.这样的楼梯完全会把我家的窗口封的严严实实.学校在国庆节放假期间就开始动工,没有任何公告,来施工的单位也没有任何许可证.在我们住户的严正干涉下停止了施工.但是已经挖掘了地基并浇注了地桩.放假结束后,涉及到被封窗的老师和学校方面交涉.学校方面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请来几个什么\"专家\"来给我们论证这个楼梯只能修在这里.完全不把教师宿舍住户的利益考虑在内.不可思议的是被封窗的老师大部分都还在这个学校任教.而学校的内务部和校长居然完全不听我们的任何意见.和学校调解看来无望了.有老师去执法局,执法局的说是消防局指定的位置,但是去消防局询问,却得到什么也没有指定的回答.不知道执法局为什么说是消防局指定的.现在将要被封窗的老师中间居然有因为怕学校报复而打算放弃争取采光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