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因为公司的老板想在广州投资买一个商铺,开发销售业务。现在老板想以我的名字和厂里另外一个员工的名字做为法人注册一个个体经营户,(请问法人可以是两个人的吗?),要求我出15%的资金合股,另外一个员工不出资金,其余的资金由老板出。但是我不是直接跟铺面的业务操作。我想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因为注册没有设及到老板的资料,我们之间要签定什么样的协议或合同?
2。如果注册时法人是我,我应该有哪些责任和权力?
3。如果我要抽出股金,该如何做?
4。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可以投资吗,我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请解答,不胜感谢!!!
期待中!!
希望大家讨论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