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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人不还钱,说我没收据没证明没指纹,不肯还钱,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8-03 01:55: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借款不还有收据的,可以先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起诉债务人,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建议收集有其他证据等材料一起证明,可以起诉。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还钱。此时,债权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假如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但前提是,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有力证据。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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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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