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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号下午两点,我老婆在上班途中突发高血压死亡,老板有哪些责任

劳动纠纷
2020-07-23 16:07: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对视同工伤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宜再作扩大解释。对因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本案属于非因工死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但《社会保险法》并没有对支付标准等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参照1953年1月23日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 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 受伤主要责任不在自己,上下班途中才能鉴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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