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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偿3万,给我打了2万,然后还有1万说,辞职了才打给你,然后我在又工作了5年,今天辞职了,还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7-25 10:26: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积极诉讼处理
  •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可以要求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 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江苏省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4.13岁)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具体能拿多少,是按照你的工资和你的年龄来定,年龄越大,拿的越少
  •   员工应该先申请赔偿,同时在赔偿拿到手后办理辞职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请问你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多久呢?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吗?对于说辞职再给你最后的工伤补偿这件事有什么证据吗?因为现在已知的情况太少,如果你想要具体的解决方案可以详细的谈一谈,更好的去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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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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