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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借钱,没有写借条。从2017年到2018年I每次借钱1万,2万,3万,4万,5万先后累计到35万。补写借条钱数不是一次借的,怎么写金额。日期是多次,怎么写日期。请指教

债权债务
2020-08-04 02:11: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代写一份借条,写明情况就可以
  • 提供借钱记录凭证,委托律师对应拟定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民间借款怎么写借条: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的具体年月日明确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是亲戚关系,有的人在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 分别写清楚哪年什么时间借钱多少钱,然后写至哪年哪月哪日经最后确认一共欠款多少钱,大写,小写,对方身份证号码,留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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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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