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欠贷款,农村好地段自建房也可以执行吗?

房产纠纷
2020-09-14 09:32: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在以个人名义独立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造自用住房的贷款。申请个人自建房贷款的条件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身份;借款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连续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记录(有此记录的,须提供整笔贷款已结清的凭证原件),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城镇,建房所占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借款人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已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且土地出让时间不超过2年;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政府规定的所有建房合法文件及批文,贷款发放时的在建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地上一层;借款人已支付30%(含)以上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可视为首付款的组成部分);同意以所建住房作为抵押物,或提供经办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首付款证明;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已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提供当地自建房全部合法报建批准文件;借款人与承建商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概预算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和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凭证;农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贷款金额以拟建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土地成本价的70%;以其他住房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以自建房在建工程(含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成本价的50%。
  •   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   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   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   农村建房贷款的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经营情况、收入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五年以内。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