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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给人担保,借款人还不上,我们两个担保人,一个有车,一个有楼房,会执行房子,还是车

债权债务
2020-08-04 00:21: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1.你给人做担保,视为你为别人提供保证。2.未约定保证方式,或不明确的,你是连带保证人。3.连带责任的意思是,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或者保证人偿还全部借款,或者借款人和保证人偿还全部借款。4.法院判决你和借款人负有连带责任,执行局当然是可以执行你方财产的。5.你方被执行财产完毕后,可向借款人追偿。
  •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一.担保存两个合同关系: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二.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三. 综上: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担保的, 由借款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 你好,我将详细与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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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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