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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如果对方使用此微信号进行诈骗,但本人并不知情,本人需要负什么责任,涉嫌违法吗?

损害赔偿
2020-07-23 21:53: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 可以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举报中心")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委托(信部电函[2007]459号)设立的举报受理机构。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承担关于互联网、移动电话网、固定电话网等各种形式信息通信网络及电信业务中不良与垃圾信息内容(包括电信企业向用户发送的虚假宣传信息)的举报受理、调查分析以及查处工作。
      (1) 微信:关注12321微信公众账号"12321举报中心",点击"我要举报"或直接发送文字、语音、截图举报;
      (2) 微博:请关注"12321举报中心",发送私信或@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3) 短信:可发短信到"12321""12321" title="searcher">这个五位短号码举报垃圾短信。在您要举报的短信内容前面手工输入被举报的号码(即垃圾短信发送人号码,这一点很重要),再加"*"号以隔开后面的短信内容,然后发送到"12321""12321" title="searcher">这个五位短号码;
      (4) 彩信:在您要举报的彩信"标题栏"输入被举报的号码,再加"*"号以隔开后面的彩信标题,然后发送到"12321""12321" title="searcher">;
      (5) 电话:010-12321;
      (6) 网站:www.12321.cn;
      (7) 电子邮箱:abuse@12321.cn。
      (8) 手机App:http://jbzs.12321.cn (目前仅支持安卓手机)
  • 如果你被诈骗了,或者发现诈骗的人,怎么应对1、网络上可以报网警,线下报警但是意义虽然不大,报了总比没报强,正常途径2、整理好详细的要客观在网上还原事情的经过,让更多的人来站你一边3、把信息发布到网上,让他接受网络的谴责,切记要客观对待4、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或者交给警察,迟早会有报应的5、用不同的号,继续联系骗子,让他觉得成功的时候翻脸扇他几巴掌6、让他以为还要成功的时候骂个狗血淋头,给他希望的同时也给他失望7、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次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把,毕竟有时候也灭办法8、换个心态,就当他得了急病,虽然这样有点毒,但是能让你好点就行了9、曝光之后让他没生意,也好给别人参考,不要让骗子得逞10、各种社区,微信,微博,QQ群,贴吧,分类信息曝光,让他无处遁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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