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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北京上大二的学生.上星期五,也就是就是9月17号我在广安门这边的狗市里花五百元买了一只一个月多的斑点狗.我们一家人都很疼它.可没过两天(就是在9月20号),它突然病了,拉稀.我们在21号带它分别去了两家宠物医院,为的就是把它的病治好.可到了医院,医生却说它得的是\"细小病毒感染\",这种病小狗得了是九死一生,且医生告诉我们,这狗是在我们买来以前就染病的.但我们依然没有放弃,为给它治病两天内花了一千多元!这对我们来说可谓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在它生病的那几天,我父母白天请假打车带它去看病,晚上全家人不睡觉,看护着它(每小时要给它喂一次药).但就在23号夜里,小狗突然拉出了十几条手指长的虫子!于是我们全家人决定去找卖狗的人,它应该负责这件事.第二天清早我们就去了那里,还带了小狗排出的几条虫子作为证据.到了那里,小狗又拉了很多血!卖狗的那个人拒绝赔偿,他要我们把狗先养在他那里,好了再说.我们就同意了.但25号他就给我们打电话说狗完全正常了,叫我们去取.我们很惊诧,但还是去了.到了那里,我们发现他准备给我们的狗体型偏大,长相也完全不像我们原来的那只狗.最后她又说我们的狗已被工商抄走,我们又跑到工商那里,发现那狗好像也不是我们的那只.于是我们回到卖狗的那里索赔,可他竟然拒绝赔偿我们,后来又说再给我们一只新的!要知道我们拿那个小狗一直当亲人,哪能说赔就赔!最好经过协商,他只同意赔偿我们三百元,我们不同意.说实话,在这整件事里,我们全家人不但损失了大量的金钱,更赔上了我们的精力和感情!现在我想起诉卖狗人,请您指点方向.

民事相关
2004-09-27 19:27: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