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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卖没有注销过的电话卡给他人,天天被人骚扰,这个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0-07-23 14:51: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侵犯名誉权的,可以先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因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还需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不理会被侵权人的请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也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要看骚扰的程度和强度了 在没有影响您的正常生活时,可以好言相劝。 在影响您的正常生活时,可以去就近的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制止、处理。 在上述方法不起作用时,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建议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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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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