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办理离职时,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确定时有“三倍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特殊规定。请问:单位总部在国内,工作地在海外,而且属于高原,如果把海外、高原因素考虑进去,个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明显高于这个限制,实际操作中是这样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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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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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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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国内起诉的话 ,是要按照您上述陈述的这个赔付去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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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评进去的,但是要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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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照公司注册地法人单位三倍工资计算 协商不成 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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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是指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补贴、奖金等,具体可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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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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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公司支付的各项工资或者津贴等,高于社平三倍的话,就按社平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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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