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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房子是购买军分区的房子,按照当时商品房的价格购买的,有房屋所有权证。现在想出售,但是在办理过户时, 办理过户的部门还需要我出示土地所有权证明 。 军区的房子当时我都付过土地费用,签订的购房协议上注明拥有全部产权,在没有新规把房产证变成不动产权证前,小区其他人家都可以顺利出售房子并过户,交易都可以办理。 但现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时候,需要土地证,需要出示军区证明,但是军区表示现在不开此类证明。我有付过土地所有权费用,现在我怎么办呢?

房产纠纷
2020-07-18 06:49: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房产证的办理流程: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下面,关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内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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