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朋友的公司目前出现些问题。该公司总部在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目前广州分公司因为业务情况不好准备结束分公司。9 月初传来总部决定结束分公司的决定并派人事部经理过来与员工谈相关事宜。但员工们认为没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由于决定仓促,现在重新找工作机会不大。因为员工基本上在该分公司工作的时间均不超过一年,而总部的赔偿意见是1个月工资,另外支付9月工资。但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后人事部经理回上海。并在两天后在没支付员工的情况下突然封锁办公室,让员工无法上班也没下一步的安排。在这之前员工一直坚持每天正常上下班因为未正式签订离职等文件。而且从员工入职后一直没买保险,8月份却让员工自己写一份书面证明:要求公司以现金发放保险金。但到现在公司被封仍未发放相关保险金,很多员工这几个月出差都是自己垫支,而公司一直没将这些费用报销下来便封了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