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朋友的公司目前出现些问题。该公司总部在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目前广州分公司因为业务情况不好准备结束分公司。9 月初传来总部决定结束分公司的决定并派人事部经理过来与员工谈相关事宜。但员工们认为没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由于决定仓促,现在重新找工作机会不大。因为员工工作年限均未够一年,公司决定赔偿金额为1个月工资,目前还在上班的9月工资也照常发放。而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后人事部经理回上海。并在两天后在没支付员工的情况下突然封锁办公室,让员工无法上班也没下一步的安排。在这之前员工一直坚持每天正常上下班因为未正式签订离职等文件。另外广州分公司成立后,一直没给员工买相关任何的保险,在8月让员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保险金。但到现在也没发放,另外员工出差的费用都是自己垫支的,公司两个月都没给报销下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