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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把房子赠与给我,但是现在我妹小孩要上学,需要用我父亲的房产证,但是现在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那现在还可以把我父亲名字加上去吗,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房产纠纷
2020-07-15 23:03: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那个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不用取得女方同意。如果你已经以赠与方式赠与你父亲,则你不能再随意加上去了。
  •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行为属于公民间的一种赠与,公民之间赠与房屋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   如果您需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待房产证办下来之后才可以办理:  房屋赠与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然后持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大修基金和契税如果您已经交纳,赠与后则不用再次交纳。  如果您要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在合同未备案的情况,能否更名各项目销售处做法不一,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法律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不得上市交易。目前有部分人通过开发商进行合同更名,这样交易存在风险,具体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会收取一定的更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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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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