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以重新要求鉴定。
1、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
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往往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往往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
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
7、如果是
交通事故摔伤的需携带
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