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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扰一下,资讯一个问题看能不能解决。因为不解决这件事情实在觉得窝囊。   我弟弟今年中专毕业,想再上大专,正好他有一个同学的亲戚(据知是他同学的姑姑),在我们邯郸市里办了个代招处(地址:老东汽车站路北),是湖北仙桃市的一所学校,弟弟的同学报名了,回来后,又告诉了其他想上大专的同学们,他们共有五个人,其中有一名还是邢台市的,报名的时候交了5000元,当时说是学费,代招处说他们会汇给学校的,他们有开票,但是报名人员要他们用票换取录取通知书,通知书要求八号、九号报到。他们回来的时候高高兴兴的拿着录取通知书,很开心。但是,就是他们八号去学校,九号到学校报到的时候,学校要求他们再交五千块钱的学费才能入校,当时孩子们都傻眼了,家里又慌慌忙忙的汇钱给他们,他们把钱交了以后才可以入校。但是家里都觉得挺冤的,就去找他们报名处,他们说如果他们在10号下午(当时已经是10号上午),能把录取通知书拿回来,交给他们,他们才能把钱退给我们,但孩子们都说学校不给通知书,连复印也不让他们复印,学校如果想要通知书可以,但是得退学,然后把钱还你们,通知书才会还你们。我们再次找报名处,他们又告诉我们说是省教育局让这么办理的。我们觉得心不甘再次去找他们,他们告诉我们说是中介费,又变成中介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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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1 17: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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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