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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去世了,房产证遗失,家人应该如何补办房产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2020-07-31 05: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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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若房产证丢失了的,房产证挂失具体的流程为: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 房产证丢失补办需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办房产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经过以上6道程序后,就可以将房产证补办好了。
  • 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离婚前,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
    b.房产证;
    c.结婚证原件;
    d.属于城六区央产房改房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城六区之外的不用提交上述通知单。
    e.到场需填写共有协议或产权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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