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事情是这样子的。当事人是我妈妈,就在去年的过年的那天上午,我妈妈拿着拖把去村前的那个小池塘洗拖把,当时并没有人在洗,等我妈妈要洗好要回家的时候,跑出来一位大妈,但那位大妈不分青皂白,开始骂我妈妈,所以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开始了口嘴之争,后来他的大儿子出来打了我妈妈三个巴掌,我妈妈就想到打他的妈妈,后来他的小儿子出来,想把我妈妈淹死,经旁人的劝拉,我妈妈才没有被他给淹死,但大腿内侧被他踢成一个大的血泡,动了手术,医生说踢断了经脉。 曾经村委调解,但村里的治保员是他们的堂兄,处处维护他们,有一次还动手想掐死我爸爸。我爸爸实在是太懦弱了。 现在已经经法院协调,对方只负责打了巴掌的钱,至于其他医药费什么的7000多块钱,他们一概不负责。原因就是说我们少人证。我们聘请的律师,在上交那资料的时候,漏了一张证人的证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