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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四年单位因资金紧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愿意按一年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进行赔偿,当我提出国家补贴单位说没有这回事,想知道是不是有相关国家给的补偿,非事业救济金

行政纠纷
2020-07-07 17:51: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 你好,可以询问一下有关部门的。
  • 公司的补偿标准是没有问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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