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很多谢您上次的解答.现还要麻烦您一次.我去年与某甲商定要由他承包装修我家房子,他包工,我包料.我们是口头协议,在2003年5月18日开工,在当天,我见有一排窗离地四米多高,挺好的,就想留下,但工人说,不可能完好无损拆下,我想既然不行,就算了.这时,他们问我有没有高梯,我说只有五级梯,他们说也要,我就回家拿给他们.之后我就回家了.过了一回儿,我就听说有人在我工地受伤去了卫生院,我就马上赶到卫生院,原来是某甲的工人某乙割伤手,已包扎好,当时他的医药费是一百多元,我想他们打工的身上没有多少钱,就说,这医药费我出了吧,他们推辞几次后,也就千恩万谢地接受了.之后过了十多天,某乙就回到工地干活,并说他的手没事了.他一直在工地干到完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